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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2010-10-26

教务处部门职责


    教务处是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教学研究、组织教学工作实施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学校实际,负责制定全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确定教学工作指导方针,提出教学改革发展规划,组织学校重大教学改革计划的实施。

二、负责全校日常教学运行管理;组织全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全校教室的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拟定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要点,维护常规教学工作正常运转;负责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各年级的排课、选课,全校公共选修课的组织和管理;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考务管理、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定等工作;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授予工作。

四、负责制订全校本、专科专业建设与布局规划,提出专业设置、调整意见,组织专业申报;负责制订全校课程建设规划与课程设置规范;组织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五、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改革与研究;负责各级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立项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教学成果的申报和评审。

六、负责制定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组织全校各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等教学文件的制定;组织实施各实践教学环节并负责监督检查;组织全校各级各类学生学科技能竞赛活动,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七、负责制定学校教材管理规章制度和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教材建设项目;组织全校教材采购的招投标及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

八、负责全校教学业务专项经费的预算、申报和管理;负责全校教学工作量的核算。

九、负责全校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十、负责全校教学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全校教学档案的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