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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3

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精神,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昆明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结合学院教学资源现状,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获得普通本科教育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2021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经学校认定,学生确有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的;

2、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3、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确诊,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5、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6、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非本人原因需要转专业的。

(二)具备以上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公费(免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三校生、专升本学生;

2、在校期间受到处分者。


二、申请程序

(一)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出转专业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4),并填写《昆明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1)于5月16日前提交至就读学院教学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填写学生转出意见,于5月23日前将《昆明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2021级学生转专业转出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教务处复核。

(三)转专业考核。具备转入资格学生由转入学院组织综合考核,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由转入学院具体负责安排,并在教务系统上填写学生转入意见。

(四)公示。考核结束后,各学院报送《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教务处根据考核结果,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后正式转入新专业。


三、相关说明

(一)开展专业教育。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本单位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转专业工作解读,让学生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做好相应评估,避免盲目跟风。

(二)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拟转出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第二学期的学习及考核,若出现无故旷课、考试违纪和缺考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照新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习,积极修读新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考核合格方能认定新专业课程学分。

(三)转专业相关流程须按教务系统转专业流程进行逐级审批,相关纸质审批表按要求一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各学院加强转专业工作组织和指导,严格资格审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教务处网页下载)




教务处

                             2022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