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网络平台上出现“【昆明学院教务处】某某同学你好。经学院领导随机检查课堂教学,发现你多次在课堂上玩手机的情况。为了建设高水平大学,已将课堂上玩手机行为视为违规行为。根据《昆明学院学生手册》学生处罚条例,请你前往教务处进行谈话检讨,请你务必按时到达,否则将给予记过处分和全校通报批评处分。收到请回复:姓名+收到。”等信息。该类账号未获昆明学院教务处授权,擅自使用昆明学院教务处名称,存在广告营销和信息失实等各种风险,给昆明学院教务处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为避免不良影响的扩大,防止我校学生上当受骗,教务处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上述信息均非昆明学院教务处发布,有关网络平台账号不是昆明学院教务处官方账号,其运营管理与昆明学院教务处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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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昆明学院教务处授权,严禁使用“昆明学院教务处”等指向性文字和图像标识在网络平台建立账号,发布信息和从事经营活动。对于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所引发的纠纷和造成的后果,昆明学院教务处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全体学生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注意甄别网络信息,勿听勿信不实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