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及《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管理规定》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刘尚昆同学转学申请。现将具体转学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为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5日)。
姓名 |
性别 |
拟转出学校 |
拟转出专业 |
高考分数 |
拟转入学校 |
拟转入年级 |
刘尚昆 |
男 |
昆明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04 |
玉溪师范学院 |
2018 |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871-65098127。
昆明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