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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上学期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6
各教学院(系):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为了净化考场,端正学风、考风,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教学、学习管理规章制度
各院(系)通过班会将《昆明学院考场基本规则》、《昆明学院学生考试(考查)违纪及作弊的认定》、《昆明学院学生学习管理制度》、《学生重修、补考制度(修订)》、《昆明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告知制度》《学生手册》中考试违纪及作弊一票否决评奖评优资格的相关条款等规章制度传达到每一位同学,学习中要结合以往考试违纪、作弊处分案例,教育学生,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违反考试纪律的严重后果,以提高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
各院(系)召开教职工大会,组织教职工学习《昆明学院教师教学管理制度》73至88条内容,并将期末考试的时间、考试科目、监考教师等有关考试安排事项向教职工宣讲到位。
二、组织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学生处拟定诚信考试承诺书基本内容,各院(系)组织2012-2013学年获得“优良学风班”及“优良学风班标兵班”称号的班级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鼓励申报创建2013-2014学年“优良学风班”的班级与院(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引导学生把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信念,外化为实际行动,让作弊远离校园,让诚信常驻心灵,共同维护知识的尊严。 
三、规范考务,强化管理
为了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减少考试中的违纪作弊,再次强调:
1. 严禁期末课程复习中针对试卷内容复习的方式出现。
2. 学生必须携带“双证”参加考试,严禁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所有纸介质材料和手机一律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
3. 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考行为规范,按时到岗,开考前认真检查考生“双证”,“双证”不全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注意考场动态,及时有效处理违纪、作弊行为,按要求认真填写监考记录。
4. 教师在命题、制卷、阅卷和成绩报送等各个环节上应严格按照有关考试管理制度执行,遵循教学大纲规定的质量标准。命题应以经审批的考试大纲为依据,严格依照命题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保证命题质量;制卷规范、完整;阅卷严肃认真,公正公平;成绩报送准确、及时。
5.全面加强补考的命题、监考、阅卷和成绩报送等环节的管理,强化补考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督办从严,奖惩分明
1. 学生违纪、作弊处理
教务处按规定会同监考教师、巡考教师当场认定学生作弊、违纪行为,并当天公布及时处理。
2. 教师违纪处理
缺勤、迟到、早退,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教师,将给予通报,并根据《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 教务处负责及时汇总并通报各部门在考风建设中的工作情况,统计并公布各院(系)考试作弊、违纪的学生统计信息,科学反映各院(系)的考风情况。
 
 
 
                    教务处   学生处
                          2013年12月5日